环境空气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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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6-05 09:18:43 更新时间:2025-06-04 09:50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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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检测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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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空气检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评估空气质量、预防环境污染、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。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,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,PM2.5、臭氧、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。环境空气检测可为政府部门制定环境政策提供科学依据,为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支持,同时也可满足公众对环境知情权的需求。当前,我国已建立覆盖全国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,实时监测和发布空气质量信息,环境空气检测技术正朝着自动化、智能化、精准化的方向发展。
环境空气检测主要包括以下项目:1)常规项目:二氧化硫(SO₂)、二氧化氮(NO₂)、一氧化碳(CO)、臭氧(O₃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等;2)特征污染物:挥发性有机物(VOCs)、重金属(铅、镉、汞等)、苯并[a]芘等;3)气象参数:温度、湿度、风速、风向等。检测范围涵盖城市环境空气、工业区周边空气、交通道路沿线空气、室内空气等不同环境区域。
常用的环境空气检测仪器包括:1)自动监测设备:β射线吸收法颗粒物监测仪、紫外荧光法SO₂分析仪、化学发光法NOx分析仪等;2)手工采样设备:大流量采样器、中流量采样器、多功能采样器等;3)实验室分析设备: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(GC-MS)、原子吸收光谱仪(AAS)、离子色谱仪(IC)等;4)辅助设备:流量校准器、气象参数监测仪、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等。
环境空气检测标准流程包括:1)采样点布设:根据HJ 664-2013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》要求确定监测点位;2)采样准备:检查仪器状态,进行流量校准,准备采样介质;3)样品采集:按照HJ/T 194-2005《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》进行采样;4)样品运输保存: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;5)实验室分析:采用标准分析方法进行样品检测;6)数据处理: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质量审核;7)报告编制:按照规范格式出具检测报告。
我国环境空气检测主要依据以下标准和规范:1)GB 3095-2012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;2)HJ/T 193-2005《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;3)HJ/T 194-2005《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》;4)HJ 618-2011《环境空气PM10和PM2.5的测定 重量法》;5)HJ 482-2009《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-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;6)HJ 479-2009《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(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)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等。
环境空气检测结果评判主要依据GB 3095-2012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,该标准规定了不同污染物的浓度限值:1)二氧化硫(SO₂):24小时平均一级标准为50μg/m³,二级标准为150μg/m³;2)二氧化氮(NO₂):24小时平均一级标准为80μg/m³,二级标准为80μg/m³;3)PM2.5:24小时平均一级标准为35μg/m³,二级标准为75μg/m³;4)臭氧(O₃):日最大8小时平均一级标准为100μg/m³,二级标准为160μg/m³。检测结果应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》计算AQI指数,评估空气质量等级,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。
证书编号:241520345370
证书编号:CNAS L22006
证书编号:ISO9001-2024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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