酱香型白酒(高度)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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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6-06 08:32:09 更新时间:2025-06-10 00:10:56
点击:0
作者: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检测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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酱香型白酒作为中国白酒四大香型之一,以其独特的"酱香突出、幽雅细腻、酒体醇厚、回味悠长"风格著称。高度酱香型白酒(通常指酒精度50%vol以上产品)的品质检测对保障食品安全、维护消费者权益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在2012年塑化剂事件后,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,酱香型白酒的检测涵盖了感官品质、理化指标、食品安全等多个维度。随着《白酒工业术语》《饮料酒术语和分类》等新国标实施,对酱香型白酒的原料、工艺、成分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,使得专业检测成为生产质量控制、产品出厂检验和市场监督抽查的关键环节。
酱香型白酒(高度)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:1)感官指标(色泽、香气、口味、风格);2)理化指标(酒精度、总酸、总酯、己酸乙酯、固形物等);3)食品安全指标(甲醇、氰化物、铅、塑化剂等);4)特征组分(四甲基吡嗪、酱香主体香气成分等)。特殊情况下还需检测糖精钠、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。检测范围涵盖基酒、半成品酒、成品酒等生产全流程,以及市场流通产品的监督抽查。
检测需要配备以下专业设备:1)气相色谱仪(GC)及气质联用仪(GC-MS)用于风味物质和塑化剂检测;2)原子吸收光谱仪(AAS)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(ICP-MS)用于重金属检测;3)紫外分光光度计用于部分理化指标测定;4)电子天平(精度0.0001g);5)恒温水浴锅;6)酒精计(精度0.1%vol);7)标准品冷藏设备。实验室应配备符合GB/T 27404要求的温湿度控制系统和通风设施。
检测流程严格遵循国家标准:1)感官检测按GB/T 10345规定,在15-25℃环境下由5人以上评酒小组进行盲评;2)酒精度测定采用GB 5009.225规定的密度瓶法;3)总酸总酯检测执行GB/T 10345中的指示剂法和皂化法;4)甲醇氰化物检测按GB 5009.266采用气相色谱法;5)重金属检测采用GB 5009.12石墨炉原子吸收法。每个样品需平行测定3次,采用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,确保数据准确性。
主要依据标准包括:GB/T 26760《酱香型白酒》产品标准、GB 275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》、GB/T 10345《白酒分析方法》、GB/T 33404《白酒感官品评导则》等。2022年新实施的GB/T 15109《白酒工业术语》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必须采用高粱为原料,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,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物质。
评判需综合各项指标:1)感官评分≥90分为优级,80-89分为一级;2)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示值允许差±1.0%vol;3)甲醇≤0.6g/L(粮谷类)、氰化物(以HCN计)≤8.0mg/L;4)铅≤0.5mg/kg;5)DBP等塑化剂总量≤5.0mg/kg。特征组分四甲基吡嗪含量通常应≥1.0mg/L。任何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,理化指标超出标准范围但未涉及安全的给予降级处理。
证书编号:241520345370
证书编号:CNAS L2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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