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用油(菜籽油)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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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21 13:44:35 更新时间:2025-06-09 17:29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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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检测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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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油作为人类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。菜籽油作为全球第三大植物油品类,在我国年消费量超500万吨,其检测工作对保障食品安全、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。近年来,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、苯并芘、塑化剂等污染物超标事件频发,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反式脂肪酸、过氧化值升高等问题也引发广泛关注。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(GB 2716-2018)要求,食用油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链条质量检测体系,监管部门需对流通领域的食用油产品实施定期抽检,这些工作都依赖于系统化的检测技术支撑。
菜籽油检测体系涵盖以下核心项目:1)理化指标:酸价、过氧化值、水分及挥发物、不皂化物;2)污染物指标:黄曲霉毒素B1、苯并[a]芘、重金属(铅、砷、汞)、塑化剂(DBP、DEHP);3)添加剂检测:抗氧化剂(TBHQ、BHA、BHT)、消泡剂(聚二甲基硅氧烷);4)掺伪鉴别:气相色谱法检测脂肪酸组成,鉴别是否掺杂其他低价植物油;5)营养指标:维生素E、甾醇含量等。其中酸价检测可反映油脂酸败程度,过氧化值检测可判断氧化变质情况,两者是评判油脂新鲜度的关键指标。
标准实验室需配备:1)液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(LC-MS/MS)用于检测黄曲霉毒素B1(检测限可达0.1 μg/kg);2)气相色谱仪(GC-FID)分析脂肪酸组成,配备DB-23色谱柱(60 m×0.25 mm×0.25 μm);3)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测重金属;4)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定过氧化值(按GB 5009.227-2016标准);5)自动电位滴定仪测定酸价(按GB 5009.229-2016);6)近红外光谱仪用于快速筛查掺伪;7)旋转蒸发仪、恒温水浴锅等前处理设备。实验室应配备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以保证检测精度。
标准检测流程分为四个阶段:1)抽样:按GB/T 5524-2019规定,从生产线上或市场流通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;2)样品处理:采用液液萃取法提取油脂中的脂溶性成分,硅胶柱净化处理去除杂质;3)分析检测:酸价测定采用氢氧化钾滴定法(精确至0.01 mg/g),过氧化值测定采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法,黄曲霉毒素采用免疫亲和柱净化-HPLC荧光检测法;4)数据验证:通过加标回收试验(回收率控制在80%-120%)和方法空白对照确保检测准确性。全程需遵循CNAS-CL01:2018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。
检测工作须严格参照:1)国家标准:GB 2716-201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、GB 5009系列检测方法标准;2)行业标准:LS/T 3258-2018《浓香菜籽油》;3)国际标准:ISO 12966-4:2015脂肪酸组成分析标准、AOCS Cd 3d-63酸价检测方法;4)欧盟法规:EC 1881/2006污染物限量标准;5)生产规范:GB/T 1536-2021菜籽油加工技术规范。针对特殊项目,如反式脂肪酸检测需遵循GB 5009.257-2016,塑化剂检测执行GB 5009.271-2016。
合格菜籽油应满足:1)酸价≤3 mg/g(压榨一级油≤1.5 mg/g);2)过氧化值≤0.25 g/100g;3)黄曲霉毒素B1≤10 μg/kg;4)苯并[a]芘≤10 μg/kg;5)铅≤0.1 mg/kg;6)塑化剂(DBP+DEHP)≤1.5 mg/kg。当检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时,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对于脂肪酸组成,要求油酸含量≥50%,亚麻酸≤12%,芥酸≤3%(特殊品种除外)。检测报告需包含测量不确定度(通常酸价检测扩展不确定度≤0.2 mg/g),对临界值样品应进行复检确认。
证书编号:241520345370
证书编号:CNAS L22006
证书编号:ISO9001-2024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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