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残渣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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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5-15 16:26:21 更新时间:2025-05-14 16:26:22
点击:0
作者: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检测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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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残渣检测是指通过特定方法测定样品中经蒸发、干燥后残留的不可挥发性物质总量的过程。作为环境监测、食品加工、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的重要指标,它能够反映样品中溶解性固体、悬浮物及胶体物质等综合含量。在饮用水安全评估、污水处理效果验证、化工产品质量控制等场景中,总残渣检测数据是衡量污染物浓度和工艺稳定性的核心参数。
总残渣检测通常分为三个子项目:
1. 可溶性残渣:能通过0.45μm滤膜的溶解性物质
2. 悬浮性残渣:被滤膜截留的悬浮颗粒物
3. 总残渣:前两者的总和,表征样品中所有不可挥发性物质
实验需配备以下关键设备:
• 恒温烘箱(精度±2℃)
• 分析天平(精度0.0001g)
• 陶瓷蒸发皿或铂金皿
• 干燥器(含变色硅胶)
• 真空抽滤装置(带0.45μm滤膜)
• 马弗炉(用于灼烧法测定挥发性残渣)
依据《GB/T 5750.4-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》:
1. 样品预处理:摇匀后量取100mL混合样
2. 蒸发烘干:置于已恒重的蒸发皿,水浴蒸干后103-105℃烘干1小时
3. 冷却称重:干燥器冷却至室温后称量
4. 结果计算:残渣量(mg/L)=(m2-m1)/V×10^6
(m1:空皿质量,m2:样品残渣质量,V:取样体积)
行业检测需遵循以下标准规范:
• 环保领域:HJ 505-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测定
• 食品检测:GB 5009.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
• 医药行业:USP<1092> 残留溶剂检测规范
• 国际标准:ISO 5667-3 水质采样技术指南
为确保检测准确性需注意:
1. 蒸发皿必须达到恒重(两次称量差≤0.0003g)
2. 烘干时间应根据样品特性调整(含糖样品需105℃烘3h)
3. 高温干燥后需在干燥器内冷却30分钟以上
4. 样品量需保证残渣重量≥5mg(低浓度样品应增加取样体积)
证书编号:241520345370
证书编号:CNAS L22006
证书编号:ISO9001-2024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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